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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財施
以財物布施眾生,稱為財施。「財」可分為外財及內財二種,外財是指身外之物,如七寶珍財、舍宅國城、妻子兒女等;內財是指自己的身體,如身肉手足、頭 目腦髓、五臟六腑等。往昔釋迦牟尼佛於因地修菩薩行時,捨財施寶、割肉餵鷹、捨身餵虎,所有一切內財、外財,為利益眾生,悉能布施供養,無有吝惜。 二、法施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「語妙善之法,為人演說,是為法施。」法施可分為三種:一、人天法施,以人天善法教化眾生,如佛法五戒、十善等,令眾生持守,而獲人天勝 報之利益。二、小乘法施,以小乘佛法教化眾生,如四聖諦、四念處、八正道等,俾使行者修道斷惑,出離三界,證得涅槃聖果。三、大乘法施,以大乘佛法教化眾 生,如六波羅蜜、四無量心、四攝法等,令眾生發大誓願,勤修菩薩萬行,自利利他,成就無上佛果。若能以俗諦、真諦、中道第一諦之理教化眾生,令其了達三諦 圓融之妙理,即是最上乘的法施。
三、無畏施
以無畏施於人,使眾生的心靈得到安定,袪除恐懼,稱為無畏施。譬如有人遭受挫折打擊,意志消沉,即以言語鼓勵,使其建立信心;或見夜路黑闇無燈,令人心生恐懼,則發心安置路燈,使過路者心無恐懼,凡此皆屬無畏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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